泰州人才网
在线服务
办事指南
假劣药品查询
药械质量公告
领导公开信箱
“三服务”活动网络平台
网上互动交流平台
安全饮食用药常识
网上申报
数据库查询
下载专区
企业诚信看台
视频访谈
民意调查
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 > 在线服务 > 网上投诉举报
查询编号: 查询密码:    
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网上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
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、举报工作的管理,充分发挥监督作用,及时、准确地处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投诉和举报,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消费者对食品药品的投诉、举报由泰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负责受理。

第三条 消费者对医疗器械的投诉、举报由泰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受理。

第四条 受理原则:

  (一)受理投诉、举报和对投诉、举报进行调查处理,应当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公正、合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  (二)受理投诉、举报要严肃认真,接待投诉人要诚恳热情,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着落。

第五条 受理范围:

  (一)消费者对药品、医疗器械购买、使用中的举报;
  (二)有关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举报;
  (三)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经营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举报;
  (四)下列投诉可不予受理:
      1. 经营者之间、消费者个人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;
      2. 被投诉方不明确的投诉;
      3. 司法机关已立案调查和处理的投诉、举报;
      4. 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投诉;
      5. 民事、经济纠纷的投诉;
      6. 证据不全的投诉、举报;
      7. 经过有关部门受理过的投诉。

第六条 受理程序:

  (一)接受投诉、举报:
     1.投诉、举报的材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:
        投诉、举报人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等;被投诉、举报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;所投诉药品、医疗器械的购买日期、品名、批号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及有关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     2. 对超出受理范围的投诉、举报,及时将不受理原因及有关依据告知投诉、举报人。
     3. 对受理的投诉、举报及时登记、建档。
     4. 对重大案件的投诉、举报应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。
   (二)处理投诉、举报:
     1. 对一般性投诉,视不同情况,可将投诉信转被投诉方或上级主管部门,要求在限期内答复投诉方和受理投诉部门,经调查投诉情况属实,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,应责成被投诉方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  2. 对问题比较复杂或举报的重大案件以及涉及面广、危害性大、久拖不决的投诉,应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,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予以披露。
     3. 凡提供给新闻单位曝光的投诉案件,应报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。
   (三)受理时限:
     1. 接到投诉、举报, 10 日之内告知投诉人、举报人受理情况。
     2. 处理一般性投诉,限被投诉方 20 日内有结果或答复。

点击查看已公开网上投诉举报受理情况
接受单位:  网上投诉举报 *项为必填项
您的姓名: * 邮箱地址: *
联系电话: * 邮政编码:
联系地址: *
是否公开: 公开 不公开 *( 不公开的情况下,请通过提供给您的查询编号及密码来查看您的信息受理情况)
标    题: *
信件内容:
*

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: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滨河路1号 电话:0523-86201110 本站后台管理
技术支持:华网信息 苏ICP备08009662号
总访问量: